发布时间:2024-11-11  阅读次数:935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9〕27号)和2024年度秋季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凡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一般困难、特别困难)且希望通过发展助学金来提升能力并能够合理规划使用资金者,可按照个人意愿和评审项目条件进行申请。但以下学生除外:

 

(1)上一年度助学金个人年度总结中获评C等或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

(2)已获评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

(3)退学、结业或已超出正常修业年限;

(4)获得2023年度发展助学金但拒绝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5)无故不参加资助方组织活动、拒绝与资助方保持适当联系或有违背资助方意愿的行为。

 

2.原则上发展助学金不可兼得。

 

二、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年度总结提交(附件1)

 

需在11月15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交我办提交个人总结,并认真填写计划完成情况。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模块提交个人总结。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申请须知》(附件1);

 

(1)上一年发展助学金的获助学生都需要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2)提交个人年度总结是享受发展助学金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下一年度发展助学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应在个人年度总结中对上一学年发展助学金的使用计划和目标达成状况、自己过去一年的学习、生活、科研、志愿公益等内容进行回顾。

 

2.【有资格续评的学生关注】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续评申请(附件3)

 

(1)获得发展助学金跟踪续评资格的同学只可申请续评助学金项目。

 

(2)不满足续评条件,请在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填写《2024年度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助学金取消续评表》。

 

(3)已获得2024年度发展助学金(菁莪海外研修项目、曾宪梓助学金)的同学,若有2023年度其他发展助学金续评资格,请在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填写《2024年度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助学金取消续评表》。

 

(4)符合条件续评的同学请在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通过Jaccount登陆我的数字交大(https://my.sjtu.edu.cn/),选择【服务大厅】中的【学生工作】点击【助学金申请】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提交按钮后选择思政老师【张欣】,确认后即完成助学金申请的提交。(详见附件2)
 

(5)续评的同学需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

 

3.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申请(仅新评、补评,续评同学请勿申请)

 

有意愿申请发展助学金的同学请结合个人志愿、助学金项目要求(详见附件4)和自己的下一年度计划,请在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助学金新评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c9ca411

 

申请填写的内容将作为评审依据,逾期视为放弃。

 

4.学院审核并公示推荐名单

学院对所有申请本年度发展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评审并由年级思政一对一通知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需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发展助学金申请”模块提交个人申请。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学生申请须知-年度个人总结线上操作指南

附件2:助学金申请线上操作指南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打印

附件3: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续评材料

附件4:2024年度秋季发展助学金新评(含补评)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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