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本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近三年每年至少讲授64学时课程,其中每年至少包含32学时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完整指导至少一名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在学术表现方面满足以下单项性申报条件或组合类申报条件(注:以下除明确指出年限外,皆限定为任正高职称以来)。
一、学术表现单项类条件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 教育部或上海市(含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排名前 3,或二等奖排名前 2;
2. 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 ESI 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 5 篇(含)以上(以 ESI 数据库公布信息为准);
3. 入选上海市教学名师;或指导学生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或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二、学术表现组合类条件(满足两项必要条件及一项教学类或其他类条件)
1、研究成果类(必要条件,必须满足一项)
① 论文:近五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5 篇以上(并列第一或并列通讯按人数折算);
② 获奖:获得教育部或上海市等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排名前 2 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排名前 5,或二等奖排名前 3,或三等奖排名第一(或相当的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或获得领域内同行公认的重要国际学术奖项;
③ 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 10 项以上(专利权人为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第一发明人为所指导研究生可折算 0.5),且至少 2 项获得转让或应用。
2、科研项目类(必要条件,必须满足一项)
① 纵向项目:获得过 3 项国家自然科学(NSFC)面上基金;或主持 973 项目、NSFC 重点、NSFC 重大项目及以上课题、仪器专项、国际合作重大项目、科技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单项 300 万以上纵向项目等;
② 横向项目:承担企业资助/委托的针对关键技术创新研发的单项 500 万以上横向项目。
3、教学类
① 获得“教书育人”个人或团体二等奖(排名第 1)及以上;或聘为“致远荣誉课程”教师;
② 获得国家精品课程(含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③ 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④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 2、二等奖排名第一;或校长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第一;
⑤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1 篇或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 2 篇及以上(指导学
生获得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博士论文 2 篇及以上)
4、其他类
① 担任国外著名学术期刊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学术期刊的编委副主任以上,或其他重要国际学术组织任职;
② 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东方学者、启明星跟踪、曙光学者跟踪或本校晨星 A 类等人才称号或人才计划;
③ 担任本校二级教授且近 5 年聘期考核获得一次良好以上;
④ 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方面的其他重要成就与贡献。
(注:该评审条件会根据学校的要求适时调整,以当年度发布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