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生院[2018] 8号)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沪交人〔2018〕52 号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关于长聘体系教师 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实际,特制订《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长聘体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和相应减免管理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长聘体系教职岗位教师。
二、基本原则
长聘体系教职岗位包括长聘教授、长聘副教授、长聘教轨副教授和长聘教轨助理教授。讲席教授和特聘教授是长聘教授中的学术荣誉岗位。长聘体系教师是学校的核心师资队伍,须承担教学、研究、服务等基本职责。长聘体系教师必须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
三、基本教学工作量
1.长聘体系教师每人每年应独立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其中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学时,所有课程教学效果达到“优良”
2.课程须由个人独立承担,不多人合上一门课程。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的,须提前向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他人代课。
四、晋升、评聘、评估中的教学考察
长聘体系教师岗位晋升和协议期业绩评估、常规体系教师评聘长聘教授等评审工作中,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及效果是重要的考察指标。
五、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减免
1.学校为长聘体系教师提供的岗位津贴按4:4:2的比例分别对应教学、科研、服务三项基本职责。
2. 针对未完成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扣减相应的年度津贴。
3. 担任学院行政职务的正、副职领导减免一半学时数,津贴不受影响。
4.长聘教轨青年教师(长聘教轨副教授和长聘教轨助理教授)首聘期内可免教学工作量,但是必须进入到所在系、科教学团队中,听1至2门课程,并提交至少16学时课程记录,为下一个聘期的教学做准备,且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教程。
5. 其它情况下的长聘体系教师根据长聘体系的岗位不同,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的管理规定。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长聘体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和相应减免管理实施办法》将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备案并于201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