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7 

 (农生院委 [2021]1号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院党员干部师生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持久激发学习热情,切实提升理论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奖励办法。

一、 奖励对象

注册“学习强国”且加入到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党组织的党员师生员工。

二、 奖励时间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每个季度评选一次。

三、 奖励办法

对通过“学习强国”开展学习的优秀党员个人进行奖励,以一个季度内个人所获学习积分为准。

四、 奖项设置

按照季度内人均积分进行院内排名,分师生两组,对前20名分别进行奖励。(积分排名1-5名500元/人,6-10名200元/人,11-20名100元/人,奖励形式为学习书籍、文具等)

五、 说明

各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奖励办法,举办丰富多样的线下活动。

非党员师生学习奖励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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