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9  阅读次数:84194

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2018-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进行。请有意申请我实验室本年度开放基金的人员,按照我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将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三份),经您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9年12月15日前寄送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另请将您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klab@aliyu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人:张向喆

联系电话:021- 34207276

传真:021- 34207276

Email    :shklab@aliyun.com

 

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9年11月

 

附件: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书

 

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2018-2019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和管理办法

一、概况

1、为了充分发挥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和基地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本着“开放、竞争、合作”的精神,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以支持与本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申请者可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自由选题,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实验室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符合国家需求、有应用前景的课题;多学科交叉、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

二、课题申请

1、申请者必须为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其中,在站博士后申请需导师推荐,中级职称人员申请需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的推荐。

2、申请者的研究内容应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和科学意义,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

三、重点研究方向(但不限于)

1、重要动物疾病致病机制与模型研究

2、基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动物繁育研究

3、基于营养与代谢的动物生产保障研究

4、基于兽医生物技术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研究

四、课题申请及评审程序

1、课题申请至2019年12月15日结束。

2、课题申请者按“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申请书”规定格式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寄送本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hklab@aliyun.com。

3、每项申请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由实验室主任汇总评审意见,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实验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项目先进行评审,根据评议情况择优资助。)

4、凡经公示后获批准立项的课题,本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批准通知书”和“执行协议书”,在收到申请者填好的协议书后,经实验室主任组织审核,正式列为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课题。

5、申请的课题如需本实验室提供何种支持,如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应在申请书上注明。根据课题需要,本实验室会适当给予支持。

五、课题管理

1、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需在获得资助年度的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并在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课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实验数据等原始材料。

2、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得到资助的课题,其成果需要以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并在基金资助里标注本开放基金课题编号。署名单位标注字样为:

中文: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200240,中国

英文: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Veterinary Biotechnology, Shanghai 200240, P. R. China

基金资助标注字样为:本课题得到“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XXX)资助”(英文为: The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Shanghai Key Laboratory of Veterinary Biotechnology, Shanghai 200240, P. R. China )。

六、经费管理

1、对批准资助的课题,每项课题资助金额2-5万元人民币,本年度设立开放基金包括面上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项目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3、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止使用经费。

七、实验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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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向喆

联系电话:021- 3420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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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兽医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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