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来自“985”重点高校和国家重点学科的优秀生源比例,吸引综合素质高、科研潜力突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试行)》和《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用以开展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 评选范围
我院2011级录取注册的来自“985”高校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学术型优秀博士新生(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入学申请、公开招考方式;不含在职委培、定向培养类别博士生),适度向基础性学科的本科直博新生倾斜。
二、 奖励额度
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视实际评选情况可能调整)。学校财务处将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分十个月按月发放。
三、 申请办法
1、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与项目证明;
(3)公开发表或录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或录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
2、申请材料提交方法:
(2)个人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于2011年9月20日上午10:00前交研究生教务办(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大楼0-204)
四、 获奖博士新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博士新生奖”的获奖资格:
1. 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2.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3. 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4.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 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6. 科研学术道德诚信出现问题者;
7.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