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公告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关于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春季批次)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阅读次数:73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春季批次)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细则所称研究生是指在我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4届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和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有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含已经撤销的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博士生要求课程成绩(包括综合考试)合格,均无不及格记录;

(3)博士生必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落实就业去向,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凡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者,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曾担任学校、学院、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必须承担一定量的社会服务;

(6)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 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符合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就业单位应符合所在院系就业引导方向,并考察在科研、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对于赴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毕业后继续从事科研或教职岗位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名额要求

博士生分春秋两批次评选,本批次拟评选拟评选1名市优秀毕业生,8名校优秀毕业生

*若年级或系所申请人数不足,名额将调整至其他年级或系所。

四、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各系负责人代表、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思政教师、研究生班主任组成,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流程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用“自主申报制”和“材料函评制”,评选环节包括:自主申报、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评审工作小组函评、初评结果公示。

1.发布通知(2024.4.15)

发布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通知。

2.自主申报(2024.4.15-2024.4.22)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优秀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附件3),并附就业证明(已完成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仅录用证明则需要额外提供《保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材料,2024年4月22日11: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ab_career@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博士+姓名+校优/市优申请】。

备注:就业证明是已经鉴证完毕的三方协议复印件。如果三方协议已经给用人单位还没有返回,可请用人单位出具“已经收到XX学生的三方协议,正在与学生签约过程当中”的证明 ,证明需加盖单位印章(证明可以为照片打印件等形式)。如填报的是意向单位,须保证毕业后能够顺利入职,若最终就业单位与填报的意向单位不一致,将可能撤销荣誉称号及相关奖励。

3.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2024.4.23-2024.4.25)

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候选人材料。

4.评审工作小组函评(2024.4.26-2024.4.27)

评审工作小组参考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市优和校优初评结果 

5.初评结果公示

初评结果在学院学工办橱窗内公示5日。学生若对获奖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

6.初评结果上报学校

六、其他说明

1. 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或已获称号,并按照校纪校规严格处理。

2.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在当年毕业、或在就业过程中不符合上述条件,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之后也不得再次参评优秀毕业生。

3. 本办法由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A楼3-109

联系人:李老师 钟老师

联系电话:021-34205542

八、附件下载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3:“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附要求)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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