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沪交学〔2019〕27号)和2021年度秋季学期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补充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度秋季学期补充助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凡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希望通过补充助学金来提升能力并能够合理规划使用资金的,可按照个人意愿和评审项目条件进行申请。但以下学生除外:
a. 上一年度助学金个人年度总结中获评C等或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
b. 已获评获评2021年度春季补充助学金(任闻玉、曾宪梓助学金);
c. 退学、结业或已超出正常修业年限;
d. 获得上一年度补充助学金但拒绝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e. 无故不参加资助方组织活动、拒绝与资助方保持适当联系或有违背资助方意愿的行为。
2. 获得跟踪续评资格的同学(可续评的助学金见下表),只可申请续评助学金项目,申请系统内已匹配相关信息。
58届船院校友助学金 |
张明为全额奖助学金 |
蔡淑芬奖助学金 |
张乃新奖助学金 |
林胜兴杨素英帮困助学金 |
徐雪梅励学金 |
勤俭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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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充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二、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年度总结提交(11月7日24:00前)
学生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个人年度总结”模块提交个人总结。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申请须知》(附件1);
注意:
a. 年级思政请统一选择【李明】老师;
b. 学生个人总结提交后,年级思政根据学生上一年度补充助学金计划完成情况、学习情况、志愿公益服务等内容进行审核。评定原则如下:
档次 |
说明 |
A档 |
计划完成为100%、成绩排名年级前50%、积极参加社会公益/课内外活动(以上三条皆满足) |
B档 |
计划完成为75%且上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少于三门 |
C档 |
计划完成小于50%,上一学年课程出现三门(含3门)以上不及格现象,生活铺张浪费、过度娱乐、奢侈消费或无故拒绝参加设奖方活动等。※考核C档学生自动取消本年度申请资格 |
b. 2021年新入库、获评2021年春季补充助学金的同学不再提交(任闻玉、曾宪梓助学金,该批次学生在春季学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
c. 提交个人年度总结是享受补充助学金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下一年度补充助学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应在个人年度总结中对上一学年补充助学金的使用计划和目标达成状况、自己过去一年的学习、生活、科研、志愿公益等内容进行回顾。
2. 2021年度秋季学期补充助学金申请(11月8日17:00前)
有意愿申请补充助学金的同学请结合个人志愿、助学金项目要求(详见附件2)和自己的下一年度计划,填写《2021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申请“张乃新奖助学金”的同学需额外提交附件4】,并将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学号+补充助学金申请表”发送至nongshengshiwu@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版,逾期视为不申请,申请表内的有关信息将作为评审依据。
3. 学院审核并公示推荐名单
学院对所有申请本年度补充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评审并由年级思政一对一通知后,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需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补充助学金申请”模块提交个人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在选择提交对象时,请选择相应的【年级思政】。
同时,获推荐同学还需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至学院A楼3-102李明老师处:
a.按照要求(附件1:《学生申请须知》)将线上申请表单导出打印;
b.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c. 个人学习生活情况报告;
d. 公益活动或者获奖经历证明材料。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学生申请须知》
附件3:《2021年度补充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张乃新奖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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