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7 

一、概况

1、农业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旨在通过资助都市农业领域的研究, 促进实验室的开放交流。申请者可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自由选题,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2、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实验室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开拓性或创造性的预研性课题;符合国家需求、有应用前景的课题;多学科交叉、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集成创新课题。

二、课题申请

1、申请者必须为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其中,在站博士后申请需导师推荐,中级职称人员申请需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的推荐。

2、申请者的研究内容应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和科学意义,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

三、重点研究方向(但不限于)

1、都市农区环境可持续与食品质量控制

2、都市休闲农业与景观农业创意

3、都市农业机械与智慧农业

4、都市型适宜种质创新与低碳高效生产

5、都市农业战略理论与产业规划

四、课题申请及评审程序

1、课题申请者按“农业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规定格式认真填写,一式叁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寄送本实验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dsnylab@qq.com。

2、每项申请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由实验室主任汇总评审意见,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批准。

3、凡经公示后获批准立项的课题,本实验室向申请者发出“批准通知书”和“执行协议书”,在收到申请者填好的协议书后,经实验室主任组织审核,正式列为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课题。

4、申请的课题如需本实验室提供何种支持,如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应在申请书上注明。根据课题需要,本实验室会适当给予支持。

五、课题管理

1、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需在获得资助年度的中期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中期进展报告”,并在课题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课题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实验数据等原始材料。

2、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需提前3个月向本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

3、得到资助的课题,其成果需要有标注。标注字样为:本课题得到“农业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编号:XXX)资助”(英文为:The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Urban Agriculture(No. XXX),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P.R.China)。

六、经费管理

1、对批准资助的课题,每项课题资助金额3万人民币。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经费按年度拨款, 实行课题单独核算。

2、项目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课题研究的文献资料费、实验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和论文版面费等, 不能作为劳务费、酬金等提取。

3、资助经费由本实验室统一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负责。

4、申请者应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使用不合理或不能完成任务的,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拨经费。

5、项目完成后,需向本实验室提供财务结算凭证。

农业农村部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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