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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本科生申请调整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4  阅读次数:2027

 

2013级本科生: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关于2013级本科生实行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学年学积分排名在所在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可在学院五个专业内申请调整专业”的有关规定,经院研究决定第一学年学积分为所有课程学积分(含小学期课程),学积分排名成绩以9月12日校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积分排名为准。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的系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后,请于2014年9月16日(周二)下午14:00之前将申请书交于学院教务办0-204室,过时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务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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